著作权的主体
本讲内容聚焦著作权的主体,即依法享有著作权的自然人、法人、非法人组织,包括国家及符合条件的外国人和无国籍人。著作权主体主要分为作者和非作者两大类。作者通常享有完整著作权,但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在特定情况下(如职务作品、法人作品、委托作品)也可成为原始著作权主体。此外,根据权利的完整性,主体还可分为完整主体(享有全部著作权)和不完整主体(仅享有部分权利)。不同主体类型的权利范围和限制各有不同,例如合作作品的作者对各自部分享有单独著作权,但需尊重整体著作权。著作权主体的分类有助于明确权利归属和保护,保障创作者及投资者的利益。
主讲人:副教授、法学博士 于冲 机构:刑事司法学院
时长:0:07:34 年代:202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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